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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莫名其妙”地成为被告,事情可能是这样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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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2:16:33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在家中,正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或者观赏精彩的欧洲杯,又或者正翻着时尚杂志,品着咖啡……总之,你正做着悠闲惬意的事。这时有人敲门,你去开门,敲门的是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员,他给你一张传票,说你已经被某人告上法院,请你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准时去法院开庭。
   你觉得莫名其妙:谁告我了?我怎么会成为被告?在单位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左邻右舍的关系也很好,偶尔还扶老奶奶过马路(虽然她不想过),捡到钱还交给警察叔叔……表现那么好,谁会来告我?
   请你淡定,不要激动。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一个倒霉鬼,路过你住的这幢楼的时候,被楼上飞下来的某个东西砸破了头,可能是和你同住一幢楼的某位男士失恋了借酒销愁,然后将空酒瓶随手往楼下扔砸中的,也可能是和你同住一幢楼的某个调皮的小孩子把他爸爸的烟灰缸往楼下扔砸中的,还有可能是和你同住一幢楼的小两口吵架,然后把挂在卧室床头上的结婚照相框往楼下扔砸中的……总之,从你住的这幢楼飞下的某个东西把这个倒霉鬼砸伤了,但是不知道是哪一楼那一户扔的。这个倒霉鬼也不知道,于是,他就把这幢楼的住户全告了,其中包括你,这样,你就成了被告。
    这个倒霉鬼能不能这样做?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和你同住一幢楼的某位邻居向楼下抛掷了某个物品,砸伤了行人,但查不出具体是哪一楼哪一家的邻居抛掷的,那么,整幢楼的住户可能就要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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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2-6-24 21:2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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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1:35:41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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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17:29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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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0:55:42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自己扔的,肯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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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大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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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6:08:45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莫名其妙的被人背后捅了几刀,T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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