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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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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6 19:16:21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离婚问题以什么标准作出判决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的标准。但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应当说明的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不限于上述所列的情形。但无论是什么情形,都应该有相关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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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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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6:37:57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分居三年,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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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21:37:45 |显示全部楼层
分居三年的证据,怎么找?谁主张,谁举证,哎,现提出离婚的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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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09:32:59 |显示全部楼层
五大三粗 发表于 2012-8-27 21:37
分居三年的证据,怎么找?谁主张,谁举证,哎,现提出离婚的人,难啊

如果真的想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姐教你一招:那就是坚持不懈的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第一次不给离再起诉第二次,肯定可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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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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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09:34:40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法律规定是分居满二年,这个楼主是不是搞错了,拿旧的法律条文来误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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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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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0:16: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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